第五章 善用今生

  一、避免极端

  正如圣经把天堂指示我们为人生目标,圣经也充分地教导我们要适当地运用今世的祝福,在生活原则的检讨上,这也不应忽视。如果我们必须生活,我们也必须运用生活上必要的工具。我们不能避免供应我们娱乐的那些事,而仅仅注重生活所必须的事。用清洁的良心去娱乐,不拘是生活上的心安,或生活上的享受,我们都当心存中庸之道。

  这是主在圣经中所教训我们的,祂说现在的生活对于祂的仆人,正如朝着天国长途跋涉的前进。假如我们以世间为逆旅,那么我们应该用人间的幸福,使之成为旅行的帮助,而不是旅行的障碍。因此,保罗所劝告我们的不是没有理由,他说:“置买的,要像无有所得,用世物的,要像不用世物”(林前七30-31)。

  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,容易陷入两个极端之一,所以我们当努力走在正路上,避免走入极端。有些在某些方面很整洁的人,他们觉得对放纵与奢侈若不加节制,必将流于极端的放肆。为纠正这种过失起见,他们主张人们在物质的享受上,不应超过生活上所必须的。这种忠告的动机是很好的,但未免过于苛刻。因为他们在良心上所加的约束,比主在圣经中所规定的还要严格,这是严重的错误。他们所谓必须范围之内的限制,即是在每桩事的可能范围内加以禁戒。根据他们这种说法,除了干面包和清水以外,其他的食物都不算是合法的了。另有一些人,如靠底比斯城(尼罗河上游)的克雷特等,对节约更加彻底。他把自己的财宝丢入海中,以为若不把财宝毁灭,财宝就将毁灭了他。

  在另一方面,现在有许多人替他们自己在物质生活上的过分享受寻找借口,他们放纵肉体情欲。这等人以为这是自由,不应加以限制,可由每一个人自己的良心看为适宜的随心所欲。这是我们所不能承认的。

  我们承认在这桩事上,若要以固定或立竿见影的规则约束别人的良心,诚然是不妥当,也是不可能的。然而,圣经对于物质生活的享用既有一般的规定,我们就该遵照圣经所指示的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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