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善用今生

  二、属世之物乃神所赐

  我们应当考虑的首要原则,就是使用神的恩赐并不算错。上帝为我们所创造的一切,是为我们的利益,不是为损害我们。因此,凡遵守这原则的人,其所行必属正当。

  例如,我们思考上帝为什么创造各种食物,我们就知道祂不但是为了我们的需要,也是为了我们的快乐与享受。又比方在衣着方面,祂不但是因为我们有此需要而施予,也是为了维持礼节和威仪。花草、树木、蔬果,除了实际的效用外,祂为叫我们喜乐,也供给了清香美味。假如不是如此,诗篇的作者不会把这等事当作神的祝福,“得酒能悦人心,得油能润人面”(诗一O四15)。而圣经也不会说,祂之所以把这些享受赐给人,是由于祂的仁慈。

  万物的自然性也指示了人们可以在某种目的和范围内,合法地加以利用。主使花有美丽的颜色和芬芳的香气,岂不是要我们有耳目的享受吗?在各种不同的颜色中,祂岂不加以区别,叫有些颜色比其他颜色更可爱吗?祂岂不是使金银、象牙,和大理石比其他的金属或石块更贵重吗?总之,祂所创造的一切,岂不是除了需要以外,还叫我们欣赏其价值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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